恶意转移
股权以期逃避
债务,显然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在法制社会中,此类行为往往会被定性为“恶意逃债之举”。
当
债务人试图通过转让股份等途径,大幅度削减其个人或者企业能够用于履行债务义务的财富,进而达到免除债务责任的目的时,
债权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行使
撤销权。
更为详细地说,倘若这类股权转移行为发生于债务产生之日起后,且给债权人
追讨债务带来实质性损害,那么债权人有权向人
民法院提出
诉讼,要求宣布债务人的
股权转让行为无效。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确立恶意转移股权事实需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审视和分析,包括股权转移的具体时间、形式以及所支付的费用是否合理等诸多因素进行考量。
与此同时,债权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及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