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侵权争议的法律事务中,
律师费的负担方式通常会根据以下几个原则进行确定:总体来讲,根据公平原则,各
诉讼当事人应自行承担自身所聘请律师所需支付的费用。
然而,在某些特殊的场景下,
胜诉方的律师费却可能由
败诉方向其提供保障。
比如,当涉及到
知识产权方面的侵权案件时,倘若相关的法律
法规或者司法解释对此类费用的承担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败诉方便必须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
另外,假如双方在事先签订的合同中对律师费的承担问题作出了明确的约定,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且不违反
公序良俗,那么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依照
合同条款履行其承担受损方为维护权益而产生的法律服务费用的义务。
另外,在极少数情况下,对于那些恶意侵权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法院也可以参考相关因素并结合个案实际酌情裁定败诉方承担该原告的合理律师费用。
但是以上规则的实行,都要以个案的具体事实和情节作为最终的评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