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在职工遭受了
工伤并经过
伤残等级鉴定之后,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任意解除与其签订的
劳动合同的。
依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
法规,当工伤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导致身体残疾且被评定为五级或六级时,他们可以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的请求。
然而,对于那些被评定为七级到
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当他们的
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或者是由他们自己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需要向这些工伤职工支付相应的
工伤待遇。
假如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工伤职工就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可能包括支付
赔偿金等等。
当然,以上内容只是一般的适用原则,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来进行分析判断,以确定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