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状况下,对于涉及
借贷纠纷的
诉讼,
当事人委托的
律师费用往往需由聘请律师的一方独自承担。
然而,在一些例外情况下,例如在双方签署的
借款协议中已明确约定追索欠款的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律师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那么司法机构就很可能采纳并支持该项约定,要求
败诉方承担合理范围内的律师费。
除此之外,假如案件适用于特定的法律
法规或者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司法机构亦有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决定由败诉方承担部分乃至全额的律师费用。
然而,总的来说,除非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否则一般都是由聘请律师的一方支付相关费用。
在您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追索
欠款时,务必全面权衡各方面的因素,如潜在的诉讼成本以及
胜诉的可能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