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出于个人原因擅
自离职的情况下,给雇主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这种情况下,雇主有权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向员工提出
赔偿的请求。
然而,雇主要想毫无悬念地得到补偿,就必须设法举出有效的
证据来支撑自己的索赔理由。
首先,证据需要充分表明确实有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实质性损失出现,并且这种损失与未经授权的员工离职这一行为之间有着直接的因果联系。
赔偿的范围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例如,为了填补空缺而进行的招聘新员工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由于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而导致的直接
经济损失等等。
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假如雇佣双方之前曾以
书面形式在
劳动合同中清晰地约定过关于擅自离职后的赔偿事宜,那么就应该按照合同中的条款来执行。
但是,任何约定的
赔偿金额都不能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员工对赔偿的要求表示拒绝,雇主则可以考虑寻求劳动
仲裁等法律手段来维权。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对于雇主来说,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期限来行使这个权利,通常是从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算起的一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