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的审判过程中,一般并不强制要求携带孩子出席法庭。
在这个过程中,孩子并不是必要的
证人或
当事人。
法院在处理
离婚案件的时候,主要侧重点在于对夫妇之间的感情基础是否已经彻底破灭、对于财物的分配方案以及是否有未成年子女等问题进行细致深入的研讨与评估。
而就针对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权问题上,往往会根据父母双方或者
监护人人的抚育环境、
抚养能力以及孩子自身的想法和选择等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
除非涉及到未成年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并且明确表达了渴望出庭表达自己想要跟随哪位家长共同生活的愿望,或者在此案中存在着其它特殊的情形要求需要子女提供相应的确切信息,否则在一般的
诉讼程序下,孩子其实并不需要出席法庭的审理过程。
因为如果强制孩子参与这种庭审活动,很可能会对他(她)的心灵产生严重的负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