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的解除时间,并无固定的标准化规定,这是由每个事例的实体性质所决定的。
一般而言,当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不应再对某特定主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已达到法定的期限上限时,应立即终止取保候审的执行。
在一般的侦査环节,公安机关对于
犯罪嫌疑人均需执行最长为十二个月的取保候审。
而在
审查起诉这一环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则要求施加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取保候审。
至于在审判阶段,人
民法院对被告人施加的取保候审也应该控制在十二个月以内。
若案件进展较为顺畅,侦查得以完成、审查起诉工作圆满收官、审判也告结束,并且被告人最后判决结果非
实刑的话,取保候审将会自动解除。
然而,如遇案件本身较为棘手,如需要开展额外的
补充侦查等情形,取保候审的时限便有望得到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