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借款纠纷时,如何明确
管辖权的问题往往应遵守以下基本准则: 首先,假如
当事人双方在
借款协议内已经事先约定了由某特定法院行使审判权,并且这样的约定并未违背任何法律条款,则依照此约定便可确定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单位。
反之,如果双方并未作出此类约定,那么通常情况下,应由被告的居住地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所在的法院来负责审理此案。
至于
合同履行地点的认定,一般以接受款项的一方所在地为准。
在
出借人向
借款人提
起诉讼,请求偿还借款的事例中,由于出借人属于接受款项的一方,因此其所在地的法院有权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
另外,倘若借款协议涉及到不动产,例如以房地产作为
抵押物,那么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管辖权的确立可能会因为个案的特殊性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变动而产生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