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中明确指出,
工伤保险欠缴与员工能否获得
失业补助金并没有绝对的因果关系。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失业救济的获取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员工处在非自愿离职状态;其次是已经完成了失业登记手续,并且有强烈的求职意向;最后是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
失业保险,并且公司及其个人都确实达到了规范的缴费义务年限长达1年之久。
若公司未依照法律规定给员工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从而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失业保险福利,那么员工完全可行使权利,要求公司对其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进行追偿。
然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工伤保险的欠费情况并不干扰
失业救济金的申请领取。
只要满足前述提到的失业救济金获取的先决条件,员工便可依法申请并获取相应的失业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