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境地之下,发
起诉讼将面临极大的挑战和风险。
举证不足可能会给原告的诉求带来极大的难度,难以获得法律认可。
起诉的前提条件必须具备明确的被告对象以及具体而详尽的
诉讼要求及事实依据和逻辑动机。
然而,在证实原告与被告之间是否实际存在
借贷关系这一问题上,
证据将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倘若没有书面借款契约、银行转账流水或即时通讯软件中的对话痕迹之类的直接证据,原告不得不采取其他可行措施,例如寻求知情者提供口头陈述作为旁证,或者搜集到在其他情境中
当事人之间有关借款事项的蛛丝马迹等
间接证据加以佐证。
总而言之,若欠缺有力证据,提起诉讼无疑会加大失败的风险;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完全失去了起诉的权利。
在正式启动
诉讼程序之前,建议原告竭力搜寻并收集对自身有利的证据,从而提高
胜诉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