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关于开庭日期的设定并未有明确且统一的法律规定作为衡量基准。
通常来说,自
当事人向法庭提交了
起诉书至正式开庭,大约需时一至两个月左右。
然而,这其中仍可能受到许多多元因素的影响产生变动,例如法院接收到的待处理案件数量、
传票送达过程是否顺利以及案件本身的复杂性等等。
倘若被告方下落不明,则还需通过公告方式进行传票的送达,
公告期间一般为六十天。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离婚案件,通常可以在三个月之内得以审结;至于那些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平均而言,六个月内亦能够完成审判。
当然,如遇案件情节极其复杂的情况,经过上级法院的审批同意,审判进度可能会有所延缓。
总而言之,离婚诉讼的
开庭时间及审结期限均存在一定的灵活性,最终裁决与否将取决于现实状况的发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