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中,
判决书的作出时间往往从
二审法院正式受理该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并允许在三个月之内完成审理和出具相应裁判文书。
然而,如果存在某些特定因素使
审理期限不得不延长的话,例如案件情况复杂且需要进一步鉴定评估等,那么审理期限则有可能被适当延长,并且必须得到院长的批准。
一般来说,如果二审
开庭审理之后,没有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我们通常可以预期法院会在合乎情理的期限内尽早作出最终裁决。
因此,您可以适当关注该案件的具体进展,并积极地与处理本案的法官进行适当程度上的沟通交流,以便更好地掌握相关信息。
然而,还请注意,不断进行无谓干预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对
司法审判过程的影响是不宜采取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