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行政拘留执行期间,
被拘留人的亲属于法享有会见的权利,然而,此项权利受到相应程序与实质性的约束。
通常来说,
家属需要在被拘留人进入
拘留场所后就提出会见请求,并且严格遵从拘留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拘留所在审查了相关情况之后,将依照实际情况为家属安排会面的时间、地点以及见面的方式方法。
值得特别提醒的是,进行会见活动时,可能会有监管部门指派的工作人员监督现场,以确保会见行为均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另一方面,倘若被拘留人在其行为举止或是涉及案件的性质上具有极其特殊性,或者可能对案件的深入审理与执行产生不利影响,拘留所则有权限制或拒绝会见请求。
因此,总的看来,在行政拘留期间,家属的会见权益并非无条件地获得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