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时期的长久并不能作为衡量是否构成
重婚罪的唯一准则。
重婚乃是指已缔结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士再次与人步入婚姻殿堂或是在知情对方具有婚姻伴侣的前提下依旧与其携手相伴的行为。
在法律层面上,评价重婚与否的核心因素在于
当事人之间是否产生了双重的婚姻关系。
倘若在原有的法定婚姻关系仍然
存续的状况下,某一方再与他人以夫妻之名过上共同的家庭生活,哪怕这一同居期短暂,亦有可能触犯重婚罪。
值得一提的是,要确定是否存在重婚情形,必须有充足的
证据证明有确实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例如周围民众普遍认为他们是夫妻,抑或双方共同购
买房产、举行婚礼等。
仅凭单纯的同居现象,若无上述这些外在体现,通常不会被判定为重婚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