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待决的案件之终结期限并未设定固定之标准,它受到多种多样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的复杂性程度、相关
证据的采集状况以及司法机构的工作效能等等。
通常而言,相对简单的事例可能在数个月之内就得以解决,然而那些复杂的案件则可能需要耗费一年乃至更久的时间才能完成。
在调查阶段,被
保释者的等待期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在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已移交其进行
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做出最终决定;而对于重大且复杂的案件,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的期限。
在法院审理阶段,如果案件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那么应该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宣布判决结果,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时间并非绝对的,当案件出现特殊情况时,时间可能会相应地予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