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下,当夫妇其中一方患有疾病之时,另一方可依法行使
离婚请求权,但是否能够得到法庭准许,将取决于诸多复杂因素的综合考虑与判断。
举例来说,若患病一方的病情并非引发婚姻关系破裂的直接诱因,同时另一方具备有效的照顾可能以及愿意承担照顾义务,那么此时法院往往并不会轻率地作出离婚判决。
然而,若夫妻间的感情裂痕已然无可挽回,例如双方长时间处于
分居状态、存在着严重的矛盾纷争等等,即便在这种情况下,一方身患疾病,法庭仍有可能依据实际情况做出离婚裁决。
然而,在离婚过程中,对于那些身患疾病且生活境遇较为困顿的一方,在涉及到
财产分配等问题时,法院可能会根据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原则,适度向其进行政策性倾斜。
与此同时,另一方可能需要在经济层面上提供一定程度的援助。
总而言之,离婚的可能性及其最终的判决结果,都必须结合具体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材料来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