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职务侵占罪案件的
立案侦查,通常应由
犯罪行为发生地或
犯罪结果发生地所在区域的公安机关负责开展。
具体而言,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这两个概念均含括了多种可能的空间范围。
若罪犯是通过利用所属单位的计算机网络来进行职务侵占,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犯罪行为发生地就应包括该网络服务中所使用的服务器存放地、网络服务供应商所在地址、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及
受害人均所使用的信息网络系统所在地、受害人在受到侵害时所处的地理位置,以及受害人权益遭到损害的地域等等。
一般来讲,当
证人发现类似事件时,可以首先向公司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
报案。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对哪个公安机关有权
立案存在疑虑或者争议,相关部门会进行协调以决定最终的立案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