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破裂引发的
离婚诉讼之中,绝大多数情况下,当事方还是需要亲临现场出席
听证会的。
然而在特定之场合,他们也可选择委任专业律师代为处理全部事务。
例如,若是由于某种特定情况而导致其无法亲身出席法庭审理,此时便需要以书面陈述形式向法庭
递交意见。
倘若涉及到双方通过协商达成
离婚协议的话,则
当事人务必亲自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相关手续,律师是绝对无权顶替或替代当事人亲自处理这些事宜的。
此乃因为,在
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往往需对
财产分配和子女
抚养问题做出妥善处置,且必须亲笔签署各种相关协议。
总而言之,处理
离婚案件具有相当特殊的性质,即便律师能够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然而在一些至关重要的环节上,当事人仍无法被取代,须亲自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