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方式通常依据个案具体情形有所差别。
总体而言,基础的民事
诉讼时效规定为三年。
针对那些有明确约定
履行期限的债权事宜,
诉讼时效应自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开始予以计量。
对于欠缺约定履行期限相关信息的债权问题,按照我国《
民法典》的相关条例,当可确定履行期限时,则诉讼时效将自该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若未能确定履行期限,那么应遵照
法规于
债权人要求
债务人履行义务的
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诉讼时效,但在此之前如债务人已明确表态拒绝履行义务,那么对应之诉讼时效应自债务人明确表达此意之日起进行计算。
值得一提的是,法律对此之外的特殊情形亦有规定,因此须依此执行。
然而,
诉讼时效期间确实是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利受损及义务人存在之日起开始起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