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故意伤害的事例审理过程中,倘若
证据方面的完备性尚不充分,那么检察机关往往会选择做出不
起诉的决定,而不是径直将
当事人判为
缓期执行。
要得到缓期执行的机会,必须符合一系列特定条件,譬如
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相对轻微、罪犯具备真诚忏悔的态度并表示不再
重犯、宣告
缓刑对其所在社区无明显副作用等等。
如果检察院认为现有的证据尚不能确切证明被告人已构成
故意伤害罪,那么此案就很可能会被退回到警方重新进行
调查取证,甚至是直接给出不起诉的结论。
然而,如果检察院判定
犯罪指控的确成立,仅仅因为某些证据上的小缺陷,以及被告人符合缓期执行所需的各项判断标准,则他们可能会向审判庭提出建议,让法院采取缓期执行的方式来惩罚罪犯。
总的来说,在证据确凿度不足的情况下,检察院无法直接将被告人判定为缓期执行,需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收集的现状做出恰当的处置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