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事故发生现场调查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工作。
对于涉及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处理,虽需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员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但如因情况复杂而需要进行详细检查、鉴定等工作的,那么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日期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为最适宜。
然而,如有必要,在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批同意后,延长一定的期限也是允许的。
值得强调的是,具体的执行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实际情况的差异有所改变。
在此提醒各位关注者,在等待认定结果公布的过程中,您可以主动与负责此案的交警取得联系,以掌握有关案件的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