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署
劳动合同时须承担的双倍补偿责任,其具体的计算方法往往是参照
劳动者每月所得的
工资水平进行衡量。
在雇主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自开始用工之日起已超过一个月而未能满一年时,便有义务向劳动者每月支付相当于两倍的工资作为
赔偿金。
举例来说,若您的
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5,000 元,并且已经为该用人单位服务长达六个月却始终没有签订任何合同,那么除了正常领取这六个月的工资以外,还应该额外获得五个月工资价值的
赔偿,也就是 5,000 元 × 5 = 25,000 元。
然而,值得广大劳动者注意的是,
双倍工资赔偿的计算期限最高不会超过十一个月。
此外需要明确的是,在计算双倍工资
赔偿金额时,必须严格按照应发工资的标准进行核算,其中包括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以及补贴等所有形式的货币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