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
当事人在提
起诉讼之后选择
撤诉,仍有权利再次发起
诉讼请求。
然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撤诉后若未超出法律规定的
诉讼时效期限,则可以再度发起
诉讼;其次,撤诉行为并不等同于实质性权利的放弃。
但是,对于部分特定类型的案件,如
离婚案件,如果在撤诉后六个月内并无新的事实和理由,那么原告再次提出的诉讼请求,将无法得到法院的受理。
因此,关于是否具备再度发起诉讼的资格,必须全面考虑具体
案件类型以及诉讼时效等多重因素。
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决定撤诉之前,务必向专业
律师进行深入咨询,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审慎地作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