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面临破产之际,将其所负之
债务分配给股东必须遵从一套严谨的法律程序与准则。
首要的是,在
破产清算程序被启动之后,破产机构将会动用公司的所有资产以期用以
清偿债务。
若公司的财产折抵下来不能满足所有负债,依照法律规定,负债
赔偿的优先级依次为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税款、普通
债权人权益等等。
在此过程中,股东仅需对其已投入公司的资金数额范围内担责,即根据其实际
出资金额无需考虑其他因素来应对公司的
债务问题。
然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之下,例如股东存在
抽逃出资、未能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责任等情形,他们可能需要就其投资不足部分进一步承担起对
公司债务的
补充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
公司破产时债务如何分配给股东,这其中涉及到诸多严格的条件及法律规定,而非简单地直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