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
遗嘱的情境之下,
继承权将依据法律所规定的均等分配原则来展开执行。
首要步骤便是尽速确认遗产的广度及范畴,即指的是逝者在生前所有享有的合法而属其私人所有权的产业。
根据相关
法规,法定顺位依次如下:首先为配偶、其次为子女、再者为父母;接着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当
继承程序启动之后,首先由
第一顺位的
继承人来接手处理,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无权参与。
若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中并无任何一方存在,那么便会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来接手处理。
在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他们所能继承的遗产份额通常应保持均等(如非有其他特殊情形)。
然而对于那些在生活中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理应给予适当的关照。
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
赡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而言,在分配遗产时,他们有权获得更多的份额。
同样地,如果有
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未能履行其
抚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可能无法获得任何份额甚至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