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
抚养问题所涉及到的
抚养权归属,通常是依据孩子的年龄阶段、父母双方各自具备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当由母亲直接抚养。
然而,若母亲存在如下几种特殊情况,则可以将抚养权交由父亲负责:首先,母亲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其次,母亲虽然具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坚持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最后,由于其他各种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留在母亲身边生活。
对于年满两周岁至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母双方都希望能够获得子女的抚养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已经实施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的一方;其次,子女跟随某一方生活的时间较长,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显著影响;再次,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而另一方却拥有其他子女;最后,子女跟随某一方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发育,但是另一方却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对于年满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在做出判决时还需要充分尊重并考虑他们自身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