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签署周期问题,并无明确的确切存在“最后期限”这一说法。
通常来说,
当事人在知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开具之处后三个工作日之内,须提出
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
如未能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申请,那么从某种程度上讲,当事人应当及时对照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然而,假设未按时完成签字手续,这并不会影响到该
认定书本身所具备的
法律效力。
换句话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主要是针对该事故责任加以判断与划分,其法律效力并不依赖于当事人是否进行了签字确认。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倘若对于认定书中的具体内容持有异议,应当在规定的时间段内通过合法渠道进行
申诉,否则可能会被视为对认定书内容的默认接受。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当事人能够尽快严肃对待并妥善处理好与认定书相关的事项,从而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