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撤诉时效的重新计算问题,具体情况可区分为
民事诉讼与其他类型的
诉讼两种情境。
在民事诉讼的范畴内,若原告诉请撤诉并决定再次提
起诉讼,在此情况下,
诉讼时效将自原告方收到撤诉裁定之日起重新计算。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撤诉行为应当视为尚未进行起诉处理,此举并不能达到引起诉讼时效出现中断的效果。
例如,在一般的普通
民事纠纷中,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假设原被告双方在这一时间段内进行了起诉却又选择撤诉,那么在撤诉裁定送达至
当事人手中之后,先前所剩余的三年诉讼时效将得到重新计算。
然而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例如涉及到人身
损害赔偿请求或销售存在质量缺陷且未做出明确声明的商品等情况时,此类案件将适用一年的
诉讼时效规定,同样地,在撤诉后也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对诉讼时效进行相应的重新计算。
总的来说,撤诉时效的重新计算必须依据具体
案件类型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