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常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于案发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编制,如需进行必要的检验或鉴定,则需要在确认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的确切日期后的第五天开始编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涉及
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公安机关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以及驾驶人员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编制。
然而,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
认定书的编制时间可能会相应地予以延长,但延长的具体时长会有明确的通知与解释。
请注意,以上所述的具体时间可能会因为各地区交警部门的工作流程以及案件复杂程度的不同而产生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