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
离婚登记办理地点的相关规定:若夫妻二人选择通过自愿协议的形式
解除婚姻关系,那么他们应在其中一方的
户口所在地区域内的
婚姻登记中心提交申请;反之,若是采取
诉讼方式
提出离婚请求,其一般的遵循原则为由被告方居住地的当地基层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然而,倘若被告的
户籍地址与其日常生活、工作的长期居住地不符,则归长期居住地那个地方的基层人民法院行使司法
管辖权。
这里所提到的“住所”,主要是指该公民的正式注册
户籍所在地。
而“
经常居住地”则是指
自离开原籍地至开始闹
离婚诉讼为止,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那片区域(但有例外,即如果
当事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则不在此列)。
总而言之,离婚登记的办理地点将根据您选择的
离婚方式以及实际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