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警方启动并
立案进行
寻衅滋事调查后,涉案人员被捕的时限主要受到案件本身复杂程度以及侦查工作开展进度的影响。
通常地讲,公安机关对于已
被拘留之人,若判定其需要被
批捕,则需在
拘留期限内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审批同意。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份请求函的提交期限可顺延至多一至四天。
关于那些
流窜作案、多次
犯罪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他们的提审申请批准的时间更是可宽展至三十日之久。
在人民检察院接收到公安机关所提交的“
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应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对此提出批准或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意见。
总而言之,从立案到
逮捕的整个过程中,并无固定的时间标准,而是需要综合考虑案件
证据是否充足等诸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