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诉后
撤诉时
诉讼费的返还问题,务必依据个案的具体情节进行判断。
通常来说,如果
上诉人自愿提出撤诉且经人
民法院批准同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
诉讼费用将被酌情减免,具体的减免幅度为收费标准的一半。
已经缴纳的部分诉讼费用也将会予以相应退还,退还数额为所缴纳费用的一半。
然而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三种特殊情形必须引起我们的关注:首先,如果案件是通过调解方式得以解决或
当事人主动申请撤诉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诉讼费用可以按照收费标准的一半进行缴纳;其次,如果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被转化为普通程序,那么原告方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关于缴纳诉讼费用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及时补缴
案件受理费;最后,无论何种情况,诉讼费用的退还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