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抵押借款的过程中,若借款方未能按期履行
债务义务,则作为
担保人须对此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具体来说,担保人通常需要负担还款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是借款方已公开声明表示不愿继续履行债务责任;其次是借款方经由司法裁决而被判定有义务履行债务,但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该义务;再者就是借款方消失无踪或不幸离世,亦或是失去了全面或部分的履行债务的能力,并且其所拥有的财产也无法完全抵消债务。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如果在
担保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关于
担保责任的范围、方式以及期限等方面的条款,那么就应该按照这些约定来执行。
比如,如果约定为一般
保证,那么
债权人必须先向借款方提出索赔请求,只有在借款方
无力偿还债务之后,才可以要求担保人进行偿还。
反之,如果约定为连带保证,那么债权人就有权自行选择向借款方还是担保人提出索赔请求。
总的来说,
担保行为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因此在签署相关文件时务必审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