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所规定的
赔偿范围涵盖了受害方的
人身伤害与
财产损失两大方面。
首先针对人身伤害,该项保障设立了高达十八万元人民币的上限,用以赔付因交通事故产生的
医疗费用、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治疗与康复所需的开支,同时也包括了因事故而导致的收入减少。
若
当事人因此次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更须支付
残疾赔偿金、残疾人辅具装置及
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而对于致死情况,则需要支付
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额。
其次,对于财产损失,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设定了两千元人民币的赔偿上限,专门用来赔付因为本次交通事故所直接导致的受害方财产损失,例如车辆维修费用等等。
然而,请您务必了解并牢记,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实行的是“无
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无论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或者过错程度如何,只要符合责任限额的规定,就必须进行赔偿。
但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的赔偿并非没有任何限制,当
赔偿金额超出限额时,超出部分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或
责任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