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无效合同责任的承担问题,其具体的裁定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考量。
通常来讲,如果合同最终被确认为无效,那么具有过错的一方必须承担起
赔偿对方因此而蒙受损失的职责;如果构成所谓的“混合过错”(即双方都对合同的无效负有责任),则双方应各自承担适当的法律后果。
例如,假设其中一方蓄意隐瞒关键信息或者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以致使合同失效,那么这一方就应该承担起主要的责任。
然而,如果双方对于合同的无效均存在着明显的过失或者应当知晓却未察觉,那么责任的分配可能会趋于平衡。
在确定责任归属的过程中,法院将会全面地权衡导致
合同无效的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引发合同无效的原因、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由此产生的
经济损失的规模等等。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主张损失赔偿的一方,有义务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实损失确实存在并且其数额已经得到准确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