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常会在事故发生现场展开详细调查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制作出正式的《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而针对那些涉及
肇事逃逸事件的事例,作业人员在取得相关
交通肇事车辆以及驾驶员线索之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撰写工作。
同时,如遇检验或鉴定需求的事故案件,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明确确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业人员亦须依照
法规要求编写出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对于情况较为特殊且复杂的个别事例来说,如果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特别批准,
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期限是可以适当延长的,但是最长不能超过六十个自然日这一上限。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读者,复杂的案件可能会出现突发状况以导致
认定书出具时间出现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