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未签署书面
雇佣合同的经济补偿事宜,其计算过程相对复杂。
首要的问题是,在缺乏书面
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很有可能需要承担支付
双倍工资差额的法律义务。
而
经济补偿金额的具体考量因素,主要取决于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根据相关规定,若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服务满一年,则用人单位需要按照一个
月工资的固定比例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尚未满一年,此时将视为已服务满一年并以此进行补偿计算;反之,低于六个月的服务期,用人单位仅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然而,要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到的“月工资”并非泛指,而是特指劳动者在依法解除或终止
雇佣关系之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值得强调的是,假如是由于劳动者个人原因未能与用人单位达成书面合同,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不会获得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法律
法规而导致未能签订书面合同,那么除了上述的经济补偿之外,用人单位还有可能面临其他法律责任。
至于具体的数额以及适用的情况,都需要根据您的实际工作状况进行详细评估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