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
夫妻离婚后孩子
抚养问题的规定普遍执行至子女年满 18 周岁为止。
然而,在两个特殊情形下,法律允许父母停止支付
抚养费用:第一种情况是,当子女年龄已经达到 16 周岁并且尚未满 18 周岁,主要依靠自身劳动所得作为生活来源,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时,父母可以考虑停止支付抚养费用;第二种情况则是,尽管子女已经成年,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因素导致他们无法独立生活,例如仍然在接受高中及以下阶段的学历教育,或者因为身体残疾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此时,父母依然需要承担起必要的抚养责任。
关于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进行综合考量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