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遗嘱失效之时,财产的分配往往遵循
法定继承的原则。
法定
继承的顺序如下所示:首先由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这三类人构成
第一顺位继承人;其次再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构成
第二顺位继承人。
如果存在第一
顺位继承人,依序由他们
继承;若无此顺位继承人,那么则有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手。
而在继承分配过程中,一般习惯于均等划分,然而对于那些生活上遇到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割遗产时应给予特别关照。
至于那些对继承人履行了主要
抚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予以多分。
此外,对于那些虽然具备抚养能力且有抚养条件,却未尽到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其在分配遗产时,将不得超过甚至减少份额。
值得关注的是,具体的
分配比例和方式可能将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如继承人之间的协商、法院的判决等多项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