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当事人遭受
拘留之后,如欲请求采纳取保候审的措施,首要一点便是必须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限制,例如此类情况通常包含可能对其处以
拘役、
管制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罚;也可能涉及到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监禁,并且采取取保候审这一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加剧等情况。
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主体可以是该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和
近亲属,抑或是其
辩护律师。
申请人应向做出拘留决定的所在机构
递交书面申请,同时附上其保
证人或者交纳
担保资金的相关凭证。
而决定机构将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给出最终决定。
在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
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如果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则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等。
倘若违反上述规定,有可能面临着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