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时限,一般情况下在
工伤得以确认之后予以办理。
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有责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
申请工伤评估鉴定,而对于工伤职工个人或者与其最
近亲属方面,则可以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
当工伤评估鉴定事宜尘埃落定以后,若治疗此次工伤所必须的各项费用均符合
社保部门制定的《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话,那么这笔费用便计划从工伤保险基金处得到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规定如期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那么这些工伤职工的
医疗费用就将由用人单位负责承担。
在工伤职工接受治疗的这段时期,用人单位通常会先期垫支一部分的费用,然后等到工伤评估鉴定以及相应的后续手续全部顺利完成之后再做最终的结算和报销。
值得强调的是,工伤医疗费用具体的报销时间还会因为各个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本身的工作流程以及做事效率等多重因素产生影响,但总体来说应当做到迅速且有效地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