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制度体系之下,对于孕妇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生育孩子后是否能够顺利取得
孩子的抚养权这一复杂问题,其判断标准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重要方面:首先,针对两周岁以下年龄段的婴幼儿,由于他们大部分时间依赖母亲的照顾,因此,在
离婚之后,为了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一般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到母亲一方。
然而,当母亲存在如下几种情形时,则可能需要将
抚养权移交至父亲一方:
1. 母亲身患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极端严重的身体疾病,导致孩子无法与她共同生活;
2. 母亲虽然具备
抚养孩子的物质条件,但是却未能尽到应有的抚养责任,而父亲坚持要求孩子跟随自己生活;
3. 除此之外,母亲因为其他一些特殊原因,确实无法使孩子继续留在身边生活。
其次,如果孩子已经年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这个时候,法院将会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对
未成年人最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母亲的状况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例如经济状况极为恶劣、存在不良行为习惯等等,法院也有可能将抚养权判归父亲所有。
总而言之,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并始终把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他们健康成长作为首要任务,以此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