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作出判决并生效的案件而言,
申请强制执行有一定的期间限制。
法规的普遍设置,
申请执行的
有效期为两年。
这个时限的
起始时间是从法律文书所载明的履行期之最后一日开始计算;若法律文书明确规定需分次履行,那么该期间则以每一次规定的履行截止日期为准进行计算;若是法律文书并未制定具体的履行期,则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便可开始计算。
然而需要提醒各位的是,如遇时效中断或中止等情况发生,申请执行的时限可能会因此受到影响而有所变动。
时效中断的情况,例如当您曾向被告主张相关权利时,时效应从此时重新进行计算;至于时效中止,这意味着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遭遇到
不可抗力或其他阻碍因素致使无法行使请求权时,时效将暂时停止计算。
但在时效暂停的原因消退之际,时效期间仍应继续进行计算。
总的来讲,为确保您的权益能够得到最大化的保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
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尽快启动
强制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