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规定,当配偶中一方身患重疾之时,另一方原则上享有
申请离婚的权利,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法院批准
离婚,将依据多种复杂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权衡。
例如,倘若身患重症的一方尚能独立维持日常生活,并且夫妻之间的情感纽带确实已经破裂,经过调解也无法恢复和谐关系,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据此作出离婚判决。
然而,若身患重症的一方因困于疾病而导致生活艰巨困难,那么另一方就应该提供适当的援助与关爱。
在此种情形之下提起
离婚诉讼,确实可能面临着来自社会道德及公众舆论等多方位的压力。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倘若
当事人所提出的
离婚理由并不足以证明婚姻关系确已无法挽回,抑或是未能尽可能妥善地为身患重症的配偶做好未来规划,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来看,其离婚请求极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综上所述,法官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并不能仅仅依据某一方是否患有重疾这一单一因素来作出判断,而是必须综合考虑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严谨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