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再婚夫妻当中的一方离世之后,涉及到该房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必须根据具体情境来作出判断。
首先要考虑的是,此房产是否属于去世者在
结婚前个人拥有的财产,而且在此之前,他并没有留下任何形式的
遗嘱以说明自己的意愿。
那么,依照法律规定的
继承顺序,这处房产将会由他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共同
继承。
接下来,我们假设这处房产是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购置的
共有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先行分割出房产价值的一半归还在世的配偶所有,剩余的另一半才可视为已故者的遗产进行继承。
倘若这位已故者在生前已经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地表达了对于房产所有权的处置意愿,那么就应该严格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进行分配。
在整个继承过程中,各
继承人之间可以进行充分的协商,以达成合理的分配方案。
然而,如果经过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的话,可能就需要诉诸于
司法程序加以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