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劳动者辞去现有工作岗位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假如您目前尚处在
试用期阶段,只要提前约三个自然日内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正式的通知即可。
然而,倘若您已经成功渡过这段试用期,那么作为劳动者的你将需要至少提前约三十天以纸质书信或电子邮件这样的书面方式向用人单位
递交相关文件,以便进行合法的书面
离职手续办理。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留意,此处提及的“通知”与申请意向有所区别,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正式审批。
在您的书面通知中,务必要向用人方明确表达出明确的
辞职意图以及具体的离职日期。
我们强烈建议您采用书面方式来完成这一步骤,例如使用正式的邮件包裹或标准格式的
辞职信,同时保留好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免在未来可能出现的
劳资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倘若有更为特殊的情况发生,比如用人单位未能按照
劳动合同中的规定为您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或者劳动环境条件,抑或是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您的
劳动报酬等等,这些都属于违反法律
法规的行为,此时劳动者有权随时终止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劳动关系,并且不受上述所提到的提前通知期限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