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当夫妻选择
离婚之际,对于年龄未满两周岁的子女而言,其
抚养权将被优先授予给母亲。
然而,若母亲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那么父亲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亲自
抚养子女:1. 其自身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她共同生活;2. 尽管具备抚养条件却未尽到抚养义务,在此情况下,父亲希望能让子女跟随他生活;3. 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不适宜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倘若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同意由父亲来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并且这种决定不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负面影响,那么法院亦会对此予以批准。
总的来说,法院在裁决
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将会全面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以确保为子女争取到最大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