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破产清算过程中,对于
劳动者的
经济补偿金通常会被赋予优先偿还权。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款的明确规范,
破产财产在支付完毕优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
债务之后,将会依次遵守以下顺序逐项进行清偿:首先是破产企业欠付给员工的
工资报酬,其次则包括与员工健康挂钩的医疗支出、因
工伤导致的
伤残补助以及抚恤费用等,另外,也涵盖了应该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的
拖欠部分;同时,法律明文规定并且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亦在其中。
经济补偿金的诞生,是为了弥补劳动者因失业带来的
经济损失,以期全方位保障劳动者应有的合法权益。
尽管如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还必须深入理解、全面评估破产企业拥有的各类资产及其详细情况,并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