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性质分类,
拘留可划分为
行政拘留与
刑事拘留两种情形。
对于行政拘留期间亲属及朋友的探视时间,通常是依据拘留场所的规定设定的,通常为
固定工作日日内进行的工作时间段,详细的探视时间长度则因各地拘留场所的规订布局而异。
然而,在刑事拘留阶段,原则上并不允许进行探视活动,仅允许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与
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
律师在会见被
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时,通常每次最长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若案件情节重大且复杂,每次会面前行时间亦不得超过两个小时。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关于这方面的具体规定以及实际操作方式可能存在些许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