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
试用期期间遭遇解雇后,离职薪资需依照公司与个人之间所签订的相关
劳务合同中所载明的薪酬支付周期予以结算支付。
通常情况下,离职薪资会在员工离开当前岗位的当天即刻予以支付;当然,若各方另行达成协议并约定在下个固定薪酬支付日期进行薪资结算,这也是可行和符合法律
法规要求的。
根据国家《
工资支付暂时规定》,雇主必须在最终解除或结束与员工的劳务
合同关系之时,通过一次性的方式全额付清员工当月应得的全部报酬。
然而,如果雇主已经制定出明确且合理的薪资支付执行方案,其中既包含结算时间并不仅限于员工离职之时,而且这个方案还已向全体员工公布过并取得了认可,那么在此基础上遵照上述
执行程序,从法律层面来看亦完全合法。
无论项目如何执行,雇主都严禁任何形式的故意
拖欠行为,否则将面临重大法律责任及经济
赔偿。
若是雇主无意付款或刻意拖延支付,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员工维权行动可以包括向当地劳工监察机构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等途径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